其他討論區 > 雜七雜八
[轉貼-連結來自Mobile01]當您要發文時,請注意是否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
日京三子:
最近在到處爬文時,找到這篇文章:
http://www.mobile01.com/topicdetail.php?f=37&t=193142&p=1
原文作者特別指出了以下三點,讓大家引以為戒:
1. 首先提醒大家著作權的重要。
2. 請大家能夠尊重別人的著作權與善用著作權。
3. 請回頭檢視自己所張貼的所有文章是否有侵犯他人著作權之處。
某些喜愛直接全文轉貼,甚至收錄到個人書籍著作、網站等等的朋友,你一定要小心自己的行為,千萬不要等到原著作者or警調單位找上門來時才在那邊哭喊.....
另外,最好對「著作權法」多加瞭解,不要當個人人喊打的「著作權惡棍」:
http://blog.sina.com.tw/a_shan/category.php?pbgid=15101&categoryid=27474
日京三子:
另外,補上一段過去的事情:
http://phorum.study-area.org/viewtopic.php?t=36606
Yamaka:
人類文明...似乎越發達, 陷井也越多...
不過換個角度看, 對那些原作者來說...
或許可以發一筆意外之財 :lol: :lol: :wink:
sakana:
謝謝三子大大
給大家上了一課
Orz-Offline:
看完文章後 怎我的感想是
真它X的耶, 一堆人想趁火打劫
這世界變了 =.=
讓我想到之前有個新聞講說 有個年輕人騎車擦撞到一個老先生
當場送它去醫院, 醫生檢驗並沒有外傷, 也無內傷 就出院了
本來想說這樣子這件事情就了了...
隔了約幾天後, 這年輕人收到法院的通知要他去出庭
老先生家人跟他要求醫藥費 並出示醫生證明, 說這老先生重傷頭顱出血
失去行為能力, 還須要請看護, 並且生命垂危, 要求上百萬的賠償
這年輕人當然當庭提出辨駁
法官要這年輕人自己去找證據
後來這年輕人, 請假去這老先生家旁邊等
竟然看到這個所謂重傷病危的老先生 趴趴走
還可以去公園運動, 跟人家串門子
錄影下來後, 放給法官看
老先生家屬當場無言... 徹回告訴...
導覽
[0] 文章列表
[#] 下頁
前往完整版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