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正一下您的觀念:
"書"是可以退貨的! 但是台灣法律在這上面有非常模糊的地帶, 只因為當初訂定消費者保護條例的時候在"消費品"的定義上有重大瑕疵存在!
但是一般而言, 書店(以誠品為例), 他們是接受消費者舉證書籍瑕疵或者不合意而退換的情形. 但商家有權利Say Yes or No!
當然, 如果你拿昨天的報紙要去換今天的報紙, 相信沒人鳥你...
謝謝您的指正。不過有些地方可否再請教一下?
書有『瑕疵』要換可以,那退呢?
比如說書缺頁或污損,可以要求退費嗎?
一般店家除非沒有庫存了,
否則應該不會接受退費的。
而『不合意』真的可以換嗎?(我架上不知有多少本這種書)
我上次真的以『貴店賣的書比隔壁貴太多』而退了一本書...
相信有些人可以在一個星期內 K 完厚厚的一本像是『飄』之類的書,
如果 K 完了覺得沒價值是否可退呢?
(不過那為什麼不乾脆去圖書館借書就好了?)
不過這樣子會不會太過份了?
只是有點好奇,
看看不必回答也沒關係...
看完覺得沒價值想退 <== 肯定不行, 非
產品瑕疵或者
產品使用有障礙(如, 你只能穿XL, 但是有人幫你買S... =.= ), 在台灣的法律上才有法基.
書籍如果有缺頁或者污損, 甚至於是印刷不適合閱讀導致你想退的, 保證100%可以, 因為這是"銷售品瑕疵"! 一如你買Notebook螢幕有亮點的情況相同.
古早在國外(美國)有個案例, 台灣的NoteBook賣到美國, 但是因為鍵盤設計的過度緊密, 老美要退貨(記得當時數量龐大... 一兩十萬臺的樣子). 於是乎, 雙方人馬就跑到台灣的法院吵了起來... 最後是台灣的廠商敗訴, 理由是"依照該產品輸入國天然規格, 判定產品設計缺陷, 致因該項產品使用上有障礙或者不易使用"
至於以"隔壁比你便宜"這種理由, 相信老闆會想砍你... 下次看到你就會把狙擊槍拿出來給你砰砰兩下... 哈
PS: 我不是走法律的, 只是喜歡看新聞逛網頁而已.. 如果舉例錯誤用詞不當請通知我嘿